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由姚根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姚根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5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1.1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 41,000.00
业化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8,500.00
合计 114,500.00 63,5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1,3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1.1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 41,000.00
业化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 16,300.00
合计 112,300.00 61,3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分析研究,编制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1、姚根元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研究
员。曾任南京大学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副处长,现任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姚根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