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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南大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0-122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剑松先生、张兴国先生、尹建康先生、Joseph Reiser 先生、许从应先生、王陆平先生、陈化冰先生、杨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提名吴玲女士、麻云燕女士、沈波先生、方德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潘利平先生、贾叙东先生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利平先生、贾叙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潘利平先生、贾叙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剑松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冯剑松先生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经理、民生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冯剑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沈洁女士的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兴国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自1982年起曾先后在扬州市商业机械厂、扬州市政府财贸办公室、扬州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兴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曾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68.42万股,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尹建康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大学地理系,研究员。曾任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处长。现任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尹建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Joseph Reiser 先生,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1980年毕业于美国圣十字学院
(College of the HolyCross) 化学系。自1981年起,先后在Ionics、Barnstead Company
Div of Sybron Corporation担任技术培训专家、销售代表。自1984年起,就职于陶氏化学(Dow Chemical),先后担任市场开发专家,高级产品经理,硼氢化钠部门市场经理,特殊化学品部门高级区域销售经理和销售总监,1999年担任陶氏化学电子材料MO源事业部CEO。在其任职20年期间,带领陶氏团队实现了全球业务年复合增长25%,税后盈利能力提高到20%以上,与全球多家LED及半导体制造商达成了长期供应合同,并成为全球MO源体量最大的供应商。在全球电子材料行业,Joseph享有良好的声誉,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决策能力,并拥有丰富的技术产业化和全球化发展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Joseph Reiser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许从应先生,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士后。曾任美国先进科技材料公司(ATMI,Inc.)资深化学师、研发部经理、指导级工程
师等职。2002年获美国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2011年3月回国,先后在本公司担任技术副总监、技术总监等职。入选中组部“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江苏省“双创人才”、苏州工业园区海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宁波市“3315系列”创新团队等人才计划。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许从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陆平先生,1961年出生,美国国籍,1990年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曾担任美国ATMI公司产品研发和管理主任、大阳日酸特殊气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荣获2003年美国半导体协会和2006年美国化学学会的最高荣誉奖。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安徽省“百人计划”专家。2013年8月入职南大光电,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陆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化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全国半导体设备与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SEMI中国HB-LED标准委员会核心委员。曾任南京大学教师,并在国家863计划
新材料MO源研究开发中心从事MO源研发工作。2002年起先后任本公司技术总监助理、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其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且完成了两项国家863计划MO源产业化项目,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填补了国内空白。参与制定四项MO源国家标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化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416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杨士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发集团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士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玲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1994年获加拿大UBC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1997年任职于美国Computerland公司,1999 年任美国宏桥信托投资集团董事及驻华首席代表、“中国技术与投资网”CEO;2002年任中国投资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麦肯桥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3年任科技部半导体照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主任;2004年担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秘书长、北京麦肯桥新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出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发改委海峡两岸 LED 照明合作项目工作组组长;2010年牵头联合美、澳、韩、新西兰、印度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半导体照明产业组织成立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并全票当选成为第一届主席;2011年组建了首个依托联盟成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并担任其理事长;2014年被推选成为首都创新大联盟理事长;2015年任科技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出任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

    截至公告日,吴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麻云燕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曾在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原北京大学分校)法律学系教学多年,曾受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第八届、第九届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第一届、第二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并受聘担任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

    截至公告日,麻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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