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即上市日):2020 年 7 月 14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3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0.57%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51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人数:9 人
6、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0 年 7 月 3 日为授予
日,以 11.51 元/股的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3 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30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9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5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量占授 获授总量占当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XU CHONGYING 董事、副总经理 50 21.74% 0.12%
(许从应)
WANG LUPING 副总经理 50 21.74% 0.12%
(王陆平)
MAO ZHIBIAO 核心技术人员 50 21.74% 0.12%
(毛智彪)
CHANG LEON L 核心业务人员 30 13.04% 0.07%
(张立鸿)
朱颜、王仕华、王智、 核心骨干 50 21.74% 0.12%
王萍、刘立伟合计 5 人
合计(9 人) 230 100.00% 0.57%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所有激励对象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股权激励认购款,没有出现放弃认购的情况。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与公司内部公示名单一致。
8、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对不同激励对象设置不同的解锁期。
(1)激励对象XU CHONGYING(许从应)、MAO ZHIBIAO(毛智彪)
授予激励对象XU CHONGYING(许从应)、MAO ZHIBIAO(毛智彪)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0%、20%、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激励对象WANG LUPING(王陆平)、朱颜、王仕华、王智、王萍、刘立伟
授予激励对象WANG LUPING(王陆平)、朱颜、王仕华、王智、王萍、刘立伟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10%、40%、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1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激励对象CHANG LEON L(张立鸿)
授予激励对象CHANG LEON L(张立鸿)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40%、30%、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40%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2020-2023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