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基本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等。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择优选取与调整。公司授权董事长冯剑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次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支出等日常经营周转需求,并以公司依法拥有的权证号为苏工园国用(2007)第0106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该地块上的权证号为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352859号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的贷款,在上述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业务开展,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担保条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