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9-11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7,984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女士共同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自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76万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9999%,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上述股东自2019年9月11日至
2019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1130%。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 东名称 减持方 式 减持时 间 减持均 价 减 持股数 减 持比例
(元/股) ( 万股)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26 日 10.24 68.9500 0.1723%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27 日 11.08 112.2150 0.2804%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29 日 11.41 0.5000 0.0012%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30 日 11.41 0.6000 0.0015%
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 日 12.11 3.2900 0.0082%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9 日 13.22 60.0000 0.1499%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13.32 35.0000 0.0874%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13.32 160.0000 0.3997%
上海同华创业投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13.32 100.0000 0.2498%
资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1 日 13.57 45.0000 0.1124%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2 日 12.51 55.0000 0.1374%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7 日 12.51 100.0000 0.2498%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9 日 12.38 25.0000 0.0625%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3 日 12.75 57.0000 0.1424%
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18 日 13.63 20.6800 0.0517%
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19 日 13.69 60.1600 0.1503%
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20 日 12.97 36.0400 0.0900%
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21 日 12.93 46.6150 0.1165%
小 计 986.0500 2.4635%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19 日 9.61 155.9180 0.3895%
翟立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20 日 9.78 18.5820 0.0464%
竞价交易 2019 年 8 月 26 日 10.21 40.2100 0.1005%
小 计 214.7100 0.5364%
股东及其一致行 合计 1,200.76 00 2.9999%
动人合计减持
注:( 1)上述减持股份 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公 司于 2019 年 5 月 7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 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为 6,624,710 股。上表在 计算 数量、比例时, 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
(3)上表若 出现合计数比 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 尾数上如有 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 前 本 次股份减持 后
持有股 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 称 股份性 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 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已扣除回 购专 股数(股) (已扣除回 购专
用账户 股份) 用账户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3,430,423 10.85% 33,569,923 8.39%
上海同华创
业投资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43,430,423 10.85% 33,569,923 8.39%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47,100 0.54% 0 0%
翟立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147,100 0.54%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 有股份 45,577,523 11.39% 33,569,923 8.39%
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 其 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45,577,523 11.39% 33,569,923 8.39%
计持有情况
有 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 比例与各分项 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 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持有公司33,569,923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8.39%,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