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持有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3,430,423股(占总股本比例10.67%,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华一致行动人翟立持有公司股份2,147,100股(占总股本比例0.53%),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577,523股(占总股本比例11.2%)。现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7,984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翟立:上海同华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同华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同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43,430,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7%;翟立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2,14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合计减持不超过12,007,984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海同华、翟立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计划涉及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翟立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