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04,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即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66,844,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73,763.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33,422,0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6,890,845股。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9日实施完毕。鉴于此,上海同华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中有关减持数量亦做相应的调整,即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7,984股(占公
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总股本的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比例0.9990%,上海同华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鉴于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9日 9.25 216.5000 0.5409%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10日 9.17 20.4313 0.0510%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15日 9.14 1.0000 0.0025%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17日 9.58 27.5000 0.0687%
上海同华创业投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20日 9.50 5.0000 0.0125%
资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23日 9.69 51.9300 0.1297%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27日 9.37 45.0000 0.1124%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28日 9.82 24.3200 0.0608%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29日 9.90 7.9000 0.0197%
竞价交易 2019年5月31日 10.01 0.3000 0.0007%
共 计 399.8813 0.9990%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6,624,710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 本次股份减持后
持有股份(已根据股份转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增调整股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429,236 11.66% 43,430,423 10.67%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7,429,236 11.66% 43,430,423 10.67%
份有限公司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47,100 0.53% 2,147,100 0.53%
翟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147,100 0.53% 2,147,100 0.53%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9,576,336 12.18% 45,577,523 11.20%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9,576,336 12.18% 45,577,523 11.20%
合计持有情况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上表中股份转增具体指:公司2019年5月9日实施完毕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66,844,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73,763.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33,422,0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6,890,845股。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5,577,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