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自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上海同华减持本公司股票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9日 9.25 216.5 0.5409%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10日 9.17 20.4313 0.0510%
上海同华创业投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15日 9.14 1 0.0025%
资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17日 9.58 27.5 0.0687%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20日 9.50 5 0.0125%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23日 9.69 51.93 0.1297%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27日 9.37 45 0.1124%
合 计 367.3613 0.9178%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6,624,710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股份减持前 本次股份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429236 11.66% 43755623 10.75%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7429236 11.66% 43755623 10.75%
份有限公司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47100 0.53% 2147100 0.53%
翟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147100 0.53% 2147100 0.53%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9576336 12.18% 45902723 11.28%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9576336 12.18% 45902723 11.28%
合计持有情况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同华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