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8-08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兴国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张兴国先生分别于2016年1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1592%,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年01月29日 23.55 150 0.9325
张兴国 股份转增前小计: 150 0.9325
大宗交易 2018年11月14日 9.67 62 0.2267
股份转增后小计: 62 0.2267
合计 1.1592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表中股份转增具体指:公司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03,68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12,604,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3,468,8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已根据股份转增调整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张兴国 合计持有股份 33,095,600 12.10 29,925,600 10.9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6,989,200 9.87 26,788,600 9.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06,400 2.23 3,137,000 1.14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张兴国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后,张兴国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