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上海同华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03%,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13日 29.94 46.20 0.287%
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14日 32.28 11.64 0.072%
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8日 26.27 0.5234 0.003%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3日 26.74 5.75 0.036%
竞价交易 2018年1月15日 28.57 3.30 0.021%
竞价交易 2018年4月27日 28.49 27.9527 0.174%
股份转增前 95.3661 0.5928%
合计:
上海同华创业投 竞价交易 2018年6月8日 14.16 32.50 0.119%
资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 2018年6月11日 14.18 1.628 0.006%
竞价交易 2018年6月13日 14.22 27.10 0.099%
竞价交易 2018年6月22日 12.58 4.69 0.017%
竞价交易 2018年6月22日 12.60 1.30 0.005%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6日 14.19 10.50 0.038%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2日 14.07 5.90 0.022%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3日 14.13 0.20 0.001%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6日 14.29 2.47 0.009%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8日 14.28 5.6 0.020%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20日 14.23 3.34 0.012%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23日 14.46 17.01 0.062%
股份转增后 112.238 0.410%
合计:
合 计 1.003%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表中股份转增具体指:公司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03,68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12,604,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3,468,800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 本次股份减持后
持有股份(已根据股份转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增调整股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363095 12.57% 31619491 11.56%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4363095 12.57% 31619491 11.56%
份有限公司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431400 0.52% 1431400 0.52%
翟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431400 0.52% 1431400 0.52%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5794495 13.09% 33050891 12.08%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5794495 13.09% 33050891 12.08%
合计持有情况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上海同华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后,上海同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目前,公司第一大股
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