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2年8月30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630.0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90元/份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0.00万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5元/股
根据《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8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6.9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630.00万份股票期权,以3.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权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1,320.0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2.99%,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060.0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30%,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2.40%;预留授予权益共计 260.0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70%、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59%。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9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
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129.5483 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 63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1.43%;预留 26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70%,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59%。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97%。
(三)权益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6.90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5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2 人,包括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1、股票期权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9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2.02%;其中首次授予 63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
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1.43%;预留 260.00 万份股
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70%,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59%。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权益 占本次激励计划
职务 权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630.00 47.73% 1.43%
骨干(共47人)
预留部分 260.00 19.70% 0.59%
合计 890.00 67.42% 2.0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44,129.5483 万股的 0.97%。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本次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1 罗锋 董事 80.00 6.06% 0.18%
2 夏宇 常务副总经理 80.00 6.06% 0.18%
3 朱艳春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2.27% 0.07%
董事会秘书
4 戴桂中 副总经理 30.00 2.27% 0.07%
5 高先勇 财务总监 30.00 2.27% 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80.00 13.64% 0.41%
干(共3人)
合计 430.00 32.58% 0.97%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2、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 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上市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上市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上市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 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的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10 亿元;或公司2022 年净利润
不低于 100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或公司 2023 年净利润
不低于 4000.00 万元;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亿元;或公司 2024年净利润
不低于 7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