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128,805,51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8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数
128,692,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62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 名,代
表股份数 11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欧阳少红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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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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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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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805,5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20,2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黎雪琪、唐萌慧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