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8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立军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任立军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任立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任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712,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2018年8月16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号)。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任立军 集中竞价 2018年8月16日-28日 4.75 4,370,000 0.99%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712,819 7.87% 30,342,819 6.88%
任立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12,819 7.87% 30,342,819 6.8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任立军先生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份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任立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任立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