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5-01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2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7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9 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 3.07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
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4,170.64 万股的 3.04%。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权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权益总数占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 5.13%,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除郭林生先生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外(须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 人,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票占当前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比例
郭林生 董事长 中国 1665 85.38% 2.59%
副总经理、财务 0.08%
江勇 中国 50 2.56%
总监
副总经理、董事 30 0.05%
周扬 中国 1.54%
会秘书
许翔 非独立董事、副 中国 30 0.05%
1.54%
总经理
非独立董事、云 中国 5 0.01%
张进龙 产品事业部项目 0.26%
营销部副总经理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 14 名) 中国 170 8.72% 0.26%
合计(共 19 人) / 1950 100.00% 3.04%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7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注销,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
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
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 第一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30%
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60%
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立方数科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00万元或营业收入同比2024年增长不低于100%
注:1、上表中的考核净利润,指各考核期立方数科经审计的合并净利润,不包含扣除
本次或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业绩考核期内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
层面考核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考核系数(N) 100% 90% 70% 3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