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公司股份32,247,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3%)
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在
未来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34,12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宁波岭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17 日 6.14 6,417,000 1.00%
合计 6,417,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 合计持有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未发生持股变动。
二、累计减持股份达到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1-42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立方数科 股票代码 30034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41.70 1.00
合 计 641.7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108.1916 28.22 17,466.4916 27.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83.445 23.19 14,883.445 23.1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持
划 计划(公告编号:2022-01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宁波岭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宁波岭楠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宁波岭楠在《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承诺,宁波岭楠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宁波岭楠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