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8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数量为 148,834,450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8,547,59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1,822,283.48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到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19002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68,547,599.0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561,822,283.48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资金使用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整体计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类别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现金管理。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行使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因市场波动而受到不利影响情形。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规划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