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太空智造 公告编号:2019-084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立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25,232股(转增前),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1.6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志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300,000股(转增前),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1.50%。两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25,232股(转增前),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3.17%。其中:樊立先生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594,200股(转增前),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17%,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及价格做同比例调整)。由于公司2019年7月4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故上述减持计划相应调整为樊立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95,324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67%),樊志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42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50%),两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15,32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3.17%)。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止2019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樊立先生、樊
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得知樊立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樊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现将上述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樊立 — — — — —
樊志 集中竞价 2019.7.24 4.287元/股 200,000股 0.04%
— 合计 — — 200,000股 0.04%
2、股东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062,736 25.01% 124,062,736 25.01%
樊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15,684 6.25% 31,015,684 6.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047,052 18.76% 93,047,052 18.7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除上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4,062,736股外,通过“云门智造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6,364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857,184 22.95% 113,657,184 22.91%
樊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464,296 5.74% 28,264,296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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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 85,392,888 17.21% 85,392,888 17.2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志先生除上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3,657,184股外,通过“云门智造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40,336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樊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樊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