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LECRON ENERGY SAVING MATERIALS CO.,LTD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南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1-1-1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0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4,00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雍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厚安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洪国、邵秀英、魏中传、张玉国、
马剑伟、胡安智、杨洪涛、孔莉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
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李洪鹏、李慧敏、李永坤作为发行人董事长李洪国的亲属承诺:在李洪国担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李洪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2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
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山东创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雍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厚
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洪国、邵秀英、魏中传、张玉
国、马剑伟、胡安智、杨洪涛、孔莉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本人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李洪鹏、李慧敏、李永坤作为发行人董事长李洪国的亲属承诺:在李洪国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李洪国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截至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