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42 深市 天银机电


首页 公告 天银机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银机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天银机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码:2022-041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2
年5月5日届满,公司决定延期举行监事会换届工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8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同意陈娟女士、林金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
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原监事在原定任期内及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佛山市南海区益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

  陈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陈娟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澜海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瑞兴”)的关联方南海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陈娟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林金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金融部客户经理、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业务主管。现任南海产业集团风控合规部副经理。

  林金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林金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澜海瑞兴的关联方南海产业集团风控合规部副经理。林金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金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