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8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03,5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8 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384 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3 08*****007 常熟市天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1*****313 赵云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
咨询联系人:陈钊敏、李燕
咨询电话: 0512-52690818 传真电话:0512-526918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