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3-049
麦 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 10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有轮换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4、2022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拟定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从业人员 10620 名,其中,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7)审计收入:立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6.14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8)业务情况: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8.17 亿元。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备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萌女士,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田伟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洁女士,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
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 18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10 年,此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多年以来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 10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
【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有轮换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
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
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0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