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63,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27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01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493,515.9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为: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58,401.00
减:发行费用 1,749.35
募集资金净额 56,651.6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56,651.65
金
加: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3.48
费后净额
减:补充流动资金 3.48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正常履行至专户销户之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 备注
(元)
1 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营业 723777650984 活期 - 已注销
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66,516,484.08 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8 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上述置换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专项审核报告和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 3.48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的净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表: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1: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56,651.65(注 1) 入募集资 56,655.13(注 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入募集资 56,655.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2) (%)(3) 期 效益 效益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否 56,651.65 56,651.65 56,651.65 56,651.6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651.65 56,651.65 56,651.65 56,651.65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