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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0 深市 科恒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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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科恒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10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9.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01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493,515.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o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6)。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止, 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的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566,516,484.08 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止
序                募集资金投资总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以
      项目名称

号                      额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目金额            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偿还债务    303,479,319.91    303,479,319.91        303,479,319.91

 2  补充流动资金  263,037,164.17    263,037,164.17        263,037,164.17

      合计        566,516,484.08    566,516,484.08        566,516,484.08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施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  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66,516,484.08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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