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2.94 万股
2、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57 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9 元/股
5、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
意见。
(二)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9 月 20 日
(二)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57 人。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2.94 万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29 元/股。
(七)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首次授 占草案披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予限制性 露时总股
(万股) 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比例
1 万国江 董事长、总裁 15.00 10.49% 0.07%
2 唐芬 董事、副总裁、运营总监 5.00 3.50% 0.02%
3 徐毓湘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00 3.50% 0.02%
董事会秘书
4 范江 董事、副总裁 3.00 2.10% 0.01%
5 陈桂莲 副总裁 2.50 1.75% 0.01%
6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112.44 78.66% 0.53%
15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42.94 100.00% 0.67%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八)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九)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十)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十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A)
解除限售安排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64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2023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2022-2023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不低于 104.26 亿元 不低于 86.61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2024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2022-2024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不低于 204.19 亿元 不低于 156.57 亿元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n≤A<Am X=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设触发值(An)考核,仅设目标值(Am)考核,满足目标值(Am)的,当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否则,当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综合得分 S(0≤S≤100)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综合得分(S)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76≤S≤100 S/100
S<76 0%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或者全部权益,所涉及的 137.46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0.40 万股调整为 142.94 万股,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的人数由 306 人调整为 157 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