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0-02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33,054.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7,063.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706.38元之后,母公司余下未分配利润2,382,357.4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5,711,594.46元,减去2019年利润分配21,214,472.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6,879,479.8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144,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07,236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