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18-0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00,985.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082,388.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36,316.07元之后,余下未分配利润57,846,072.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3,135,295.4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0,981,368.21元。
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7,858,1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571,635.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94,286,54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变为212,144,720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1、由于经营业绩的波动,公司自2012年7月26日上市以来,公司仅于2012
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及201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
元)进行了现金分配,2014、2015及2016年度由于业绩亏损及资金情况未进行
现金分配;且只进行过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 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近两年经营情况良好,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较为充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210,981,368.21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53,101,669.46元。
3、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并考虑公司的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前提下,提出上述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