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电话、邮
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条款做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条款做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非独立董事朱超先生于2021年8月30日辞职并已生效。非独立董事郭健先生、刘延新先生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郭健先生、刘延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海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自2016年3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连任独立董事时间将满六年,因此已向公司董事会
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因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成员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卫东先生、眭鸿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眭鸿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卫东先生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海洋先生,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联席董事;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卫东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南京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位。现任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李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眭鸿明先生(曾用名眭红明),196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南京师范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眭鸿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