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刘延新先生、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独立董事刘晓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刘延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延新先生原定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高级副总裁任期为自 2020 年 2月 10 日起三年。刘延新先生的董事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延新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董事职责;其高级副总裁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自2016年3月15日起担任润和软件
独立董事,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连任独立董事时间将满六年,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杨春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刘晓星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职后,杨春福先生、刘晓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成员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春福先生、刘晓星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延新先生、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在辞去前述职务后均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要求。刘延新先生、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延新先生、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在任职前述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延新先生、杨春福先生和刘晓星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海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卫东先生、眭鸿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海洋先生、李卫东先生和眭鸿明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眭鸿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东先生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东先生和眭鸿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均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海洋先生,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联席董事;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卫东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南京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位。现任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李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眭鸿明先生(曾用名眭红明),196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眭鸿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