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2019年4月12日和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2幢西二楼智能化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816,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4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458,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96,410,841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486,289股。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79,924,552股。】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91,458,9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35%%;反对35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9%;反对35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45%;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46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反对30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9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邵斌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