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8-035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411,156.1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26,136,113.82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3,392,856.82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71,703,839.91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6,41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79,641,084.10元(含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23,751,772.72元,结转至下年度。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