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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39 深市 润和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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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润和数码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WM7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18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2-018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南京润和数码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器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WM7 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9 月 7 日,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润和数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数码”或“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信电器”)签署了《WM7 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就本
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2.协议的履行期限:两年。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模式
为由海信电器从海外客户分批获得订单,再向公司下达相应的生产订单。由于具
体订单的数量是根据海外客户的实际需求而定,存在海外政局变动、订单量不确
定、交付与质量、货款回笼等风险。
      二、合作概述与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概述
    海信电器是中国著名的消费电子品牌,业务领域涉及到家电、移动通讯等诸
多领域。其中,在移动通讯领域,海信电器致力于各种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润和数码在智能终端领域拥有较强的软件及方案设计和集成能力,在海外市
场也具备较强的渠道拓展能力,并一直积极探索将自身的技术和市场优势相结合,
从单纯的软件外包走向更为全面的解决方案和产品销售模式。
    本项目合作的客户 SMARTFREN 是一家印尼 CDMA 网络运营商。针对 SMARTF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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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 EVDO 3G 制式的 7 寸 Android 平板电脑需求,公司与海信电器双方共同合
作,获得了项目订单。其中公司在合作中负责提供整套产品的设计方案并提供主
板组件(PCBA),海信电器负责总协调该项目整机产品的集成生产、货物交付以
及售后服务工作。海信电器在收到客户订单之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具体订货
数量将视客户实际需求而定。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信电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200018055625
    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于淑珉
    注册资本:86887.43 万元
    实收资本:86887.43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视机、平板显示器件、电冰箱、电冰柜、洗衣
机、热水器、微波炉、以及洗碗机、电熨斗、电吹风、电炊具等小家电产品、广
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通讯产品、移动通信设备、信息技术产品、家用商用
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服务和回收;非标准设备加工、安装售后服务;
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生产: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
备;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
可证经营)。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海信电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润和数码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合作,从印尼 SMARTFREN 获取 WM7 项目订单。乙方
合作负责提供整套产品的设计方案,甲方负责总协调该项目整机产品的集成生产、
货物交付以及售后等工作。
   2、甲方向乙方采购合同产品(PCBA)及首批 1 万台的结构组件,乙方负责
平板电脑的 ID、MD 及开模事宜,甲方负责采购并组织生产平板电脑,乙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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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等。
   (二)合作模式
   1、甲方通过书面订单形式,向乙方采购合同产品。
   2、乙方对完整的 ID、MD、硬件、软件、UI 进行设计,并负责产品模具开模
情况。
   3、甲方负责采购除合同产品外的所有完整产品零部件,包括结构件采购,
生产夹具制作等。
   4、甲方负责完整产品的生产组装、并负责整个生产流程的品质管控。
   5、乙方负责支持甲方同客户确认最终的 ID、MD、软件、硬件、UI。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获取客户订单。
   7、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及培训等服务。
   (三)付款模式
   甲方在订单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订单金额 30%的订金。乙方物料齐套
后通知甲方支付订单尾款,并在收到甲方尾款第 5 个工作日开始出货。
   (四)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与合同产品相关及衍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单独属于乙方所有。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如本合同双方未就延长本合同有效期达成任何协议,
合同自然到期日视为合同终止日。


    三、合作进度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获得海信电器在本协议约定下的产品订单 46250 套,订
单金额(含税)共计 2,219 万元,公司正在实施上述订单。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对于公司在智能终端业务领域的业务模式提升具有积极的影响,
丰富了公司的业务范围,实现了从技术服务到解决方案和产品销售的跨越,对拓
展海外智能终端业务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本次合作对公司当年度的业绩有一定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与客户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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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订单数量以及交付情况相关。


    五、备查文件

   《WM7 项目合作协议》。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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