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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2号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04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为9211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89860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2251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2%。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260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4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513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出席的董事:罗建文、罗旭东、何龙军、彭民、刘曙萍、陈新文、曾江洪

  公司列席的高管:何龙军、彭民

  公司列席的监事:胡广斌、龙爱玲、陈方驰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刘勇军、陈亚娟

  董事会秘书彭民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21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460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6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179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3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4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

  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9179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3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4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刘勇军律师、陈亚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