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62 万元,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192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配红利人民币 1643.84 万元(含税),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从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本次利润分配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1,92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山路 99 号
咨询联系人:沈健生、彭家兵
咨询电话:0510-88991610
传真号码:0510-88990799
六、备查文件
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