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邦股份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以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的50468.14平方米的
工业用房(苏 2016 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15503 号)及其所占的 71768.40 平方米
的工业用地(苏 2016 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15503 号)和 104399.54 平方米的工
业用房(苏 2017 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2283 号)及其所占的 133885.80 平方米
的工业用地(苏 2017 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2283 号)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牵头的银团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上述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327,339,812.15 元。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
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额度的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健生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抵押贷款用于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授信及贷款相关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上述抵押房地产存在因公司未能偿还相应贷款导致所有权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