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九号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沈健生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编制本季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沈健生先生提名,拟聘任彭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