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2012年8月开始交货,至2013年5月完成交付。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买方工期延误或其他外部
因素而无法按时完成交付的风险;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瑞斯奇柯特尔冷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FrancisB.M.A.Lambilliotte
3、注册资本:730万美元
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冷却系统设备、热交换设备、
大气污染防控设备、工业烟囱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服务、上述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以上产
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
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注册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16、17号标准厂
房
6、瑞斯奇柯特尔冷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2011年度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金额为1733.7万元,以前年度与本公司
不存在购销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世界知名冷却系统设计制造企业哈蒙
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始终保持着良好合作,信誉优良,具有
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铝钢复合基管或铝钢复合带材。
2、合同金额:若提供铝钢复合基管,总额为832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
仟叁佰贰拾万元整);若提供铝钢复合带材,总额为7680万元人民币
(大写:柒仟陆佰捌拾万元整)。
3、结算方式:按交货计划每月交货,定期结算。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订时间:2012年7月23日。
6、合同履行期限:2012年8月开始交货,至2013年5月完成交付。
7、违约责任:卖方原因造成的违约,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
2、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53,931.69万元的
4.620%或4.264%,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
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