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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迪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迪森股份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远征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 13 名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25,157,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3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 8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4,973,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9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54,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3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67%;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常厚春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50,919,599 股)、李祖芹先生(持
有表决权股份 39,907,935 股)、马革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28,040,059 股)、CHANG YUANZHENG 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4,141,591 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36,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陈亚芬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 7,300 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29%;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043,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反对 1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24,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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