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戴小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小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
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5 年 4 月 27 日)止。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戴小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戴小鹏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戴小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戴小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岳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岳艳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岳艳女士曾于 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后因工作
调整辞去公司职务并离开公司。本次聘任属于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鉴于岳艳女士具有专业背景优势,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及经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岳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岳艳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离任时未持有公司股票,在离任期间,其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4,000 股,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2 年 8 月 19 日分别卖出 1,000 股、750 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岳艳女士持
有公司股票 2,250 股。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岳艳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其买卖公司股票属于合理、合规的个人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附件:岳艳女士简历
岳艳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会计硕士
(MPAcc),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和会计中级职称。曾先后任职于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会计师、董事,公司财务副总监、监事,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至 2021年 11 月担任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担任广州维瓦尔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