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马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马革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马革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5,06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0%。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马 革 大宗交易 2018年8月9日 7.36元/股 5,067,000 1.40%
合 计 -- -- 5,067,000 1.4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379,159 10.30% 32,312,159 8.90%
马 革 其中:无限售条 9,344,790 2.57% 4,277,790 1.1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34,369 7.72% 28,034,369 7.72%
二、减持背景及原因
马革先生为公司创业股东,长期专注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以个人之力积极支持公司转型发展、核心合伙人计划打造等公司重大战略性工作,导致个人负债及所持股票质押率偏高。本次减持获取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主动降低个人股票质押率,避免因质押率过高给公司及股东带来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公司马革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820,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股东马革先生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革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1、马革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