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
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迪森股份二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祖芹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6名,代表股份132,884,17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6.60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名,共
代表11名股东,代表股份130,215,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5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名,代表股份2,66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35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8名股东,代表股份2,008,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5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名,代表股份2,669,15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95,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4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95,9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4、《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5、《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2,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13%;
反对1,066,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2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76,2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562%;反对1,066,2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50%;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6、《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7、《关于增加并购贷款额度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8、《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78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53%;
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4%;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81,5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95%;反对1,060,9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7%;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9、《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261,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91%;
反对1,587,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5%;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5,12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156%;反对1,587,33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56%;弃权35,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8%。
10、《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281,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42%;
反对1,567,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5%;弃权35,0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