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MOTIANMO TECHNOLOGY CO., Limited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膜生产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0,112.32 8,3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 3,200.00
合计 13,312.32 11,5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4、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2,065,356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8、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
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特别提示 ......2
释 义......6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5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29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37
第六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45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
发行人、公司、津膜科技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报告期内各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航膜集团 指 航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航科国惠 指 共青城航科国惠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膜是具有选择性分离功能的材料;膜可以在分子范围内进
膜、膜材料 指 行物质分离,且这过程是一种物理过程,不需发生相的变
化和添加助剂
膜分离 指 利用膜的选择性分离实现料液的不同组分的分离、纯化、
浓缩的过程称作膜分离
膜技术 指 膜的配方技术、制造技术、膜组件制造技术、膜应用技术
及从膜材料到膜过程的相关技术的总称
膜组件 指 通过树脂浇注将膜材料与膜壳粘结、固化,再与端盖、密
封圈等材料组装成的最小可用膜单元
膜设备 指 将膜组件、机架、仪表、阀门、自控及配套的清洗加药等
设备组合集成的系统装置
膜法水资源化技术 指 利用膜技术对污水、废水进行处理及回用、对给水进行净
化以及对海水(含苦咸水)进行淡化的技术
PVDF 指 聚偏氟乙烯,是制造膜材料基本原材料中的一种
给水 指 通常是指经过处理进入配水管网或供水池的水
是指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
中水、再生水 指 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