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9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2021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宁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0,570,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9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544,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8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
(2)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举行。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 100,544,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商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58,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074%;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梦、宋沁忆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