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和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要,规范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范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无 增加第八章“党建工作”章节,新增章节内容
如下,原《公司章程》其他章节条款相应顺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公司总支部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规定,设立中共天
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
下简称“公司总支部”)。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总支部的职数、职务按
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
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总支部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其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总支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和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节 公司总支部职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总支部发挥领导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开展工作。公司总支部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 发挥领导作用,围绕企业经营开展
工作;
(二)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 支持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
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 研究部署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
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
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总支部决定的事
项。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总支部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公司总支部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对涉及到下列事项,必须先经公司总支部前置讨论研究: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等;
(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包括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等方面的重要措施;
(四)企业干部人事、分配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工资体系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
(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支部研究讨论或决定的重大问题。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