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证券代码:300334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四年四月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膜科技”、“公司”或“本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
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72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7,400万股的
0.9885%。其中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154.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授出股
票期权总数的90.0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7,400万股的
0.8897%;预留17.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占本激
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7,400万股的0.0989%。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4.80元,行权价格是根
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33.20
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
34.80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其行权
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
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
平均收盘价。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
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内按25%、30%和45%的比例分三期行权。各行权期时间
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 25%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行权期 45%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期权行权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