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0-100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李江冰先生已于日前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原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刘彦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彦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山先生的薪酬按照公司制订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薪由基本年薪、超额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年终奖金依据《年度经营责任书》完成状况进行年底考核确定;超额奖金依据超出目标部分计算。刘彦山先生的基本年薪为 60 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4、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原平
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天然气”)的实际控股股东,为原平天然气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原平天然气资产优良,项目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原平天然气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天然气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 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平天然气以其自有房地产(晋(2018)原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041 号、晋(2018)原平市不动产权第 0000042 号)进行抵押,授信期限为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5、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11 月16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刘彦山先生简历
197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
师、税务师资格。200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担任天津
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 23 日担任北京乐普诊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任公司财务管
理中心总经理,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彦山先生持有公司 5,6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刘彦山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