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1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业务结构及未
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 围: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
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水污染治理;工业废气净化回 水污染治理;工业废气净化回
收、工业废气余热发电节能项目 收、工业废气余热发电节能项目
的工程设计;可再生资源发电发 的工程设计;可再生资源发电发
热的技术服务;脱硫脱氮工艺的 热的技术服务;脱硫脱氮工艺的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机电设备、配件的 业管理咨询;销售机电设备、配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件、管道配件、机械设备、仪器
代理进出口;接受金融机构委托 仪表、厨房电器设备;货物进出
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
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 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
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
热力与制冷的集中供应;施工总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热力与制冷
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建设 的集中供应;施工总承包、专业
及规划咨询;余热发电(限分支 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
机构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 勘察设计;市政建设及规划咨
机构经营)。 询;余热发电(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
营);厨房电器设备修理服务;
燃气经营(限外埠分支机构经
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余股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余股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的其他情形,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个月时间限制。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 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 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告; 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 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决议; 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
项; 项;
(十四)审议公司除获赠现 (十四)审议公司除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外,与关联人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外,与关联人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的关联交易; 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事项; 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 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授权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