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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契约型基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苏大维格: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契约型基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2-09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契约型基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相关方签订了相关基金合同,拟通过契约型基金在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2,644.5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参加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和德创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德创信私募基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间接增持 2,658.03 万元(共计1,54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通过契约型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和德创信私募基金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644.5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参与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和德创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VQ503)。增持前和德创信私募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认购和德创信私募基金份额合计2,644.50万元,具体如下:

    增持人              身份/职务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下限

                                                          (万元)

    陈林森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朱志坚              董事、总裁                      2,644.50

    蒋林              董事、副总裁

    李玲玲              财务总监

                  合 计                                  2,644.50

    2、基金管理人: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9248)。

    上述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参与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参与人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和德创信私募基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和德创信私募基金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战略规划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和德创信私募基金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和德创信私募基金增持金额不低于 2,644.50 万元(含本数)。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拟增持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和德创信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涉及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部分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和德创信私募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参加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和德创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累计间接增持 2,658.03 万元(共计1,54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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