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76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31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159,250.00 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3 年度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预提的未使用完毕的发行费用结余 193,369.67 元划入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确定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6,352,619.67 元。
2、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常州
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597 号)核准,公司向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常州华
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公司”)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24,42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80 元并支付现金人民币 27,767.20 万
元用于购买其各自原持有华日升公司 100%股权。
并且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6 名对
象发行 20,024,42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507,936.00 元,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 405,007,936.00 元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
汇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365,290.27 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21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91 号《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苏大维格向杨哲、正圆宝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21 名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共计 33,613,44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3.8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799,999,991.00 元,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 785,999,991.00 元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汇入公司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782,262,619.82 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2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 年 10 月,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金额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202.62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605.13
其中:新增募投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605.13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0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9,597.49
3、2021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金额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410,190,837.44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262,968,163.03
其中:新增募投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1,160,342.76
理财产品赎回 260,0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807,820.27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555,255,173.01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05,255,173.01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 450,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产
购买随享存产品
(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117,903,827.4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使用。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12 年 7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沧浪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维格”)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
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
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与控股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
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
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3、2021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及 8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
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