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6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券 在其他单位兼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服务业务 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杨力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戴 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否
质量控制复核人 钱志昂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否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力生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7 年至 2000 年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
2001 年至 2004 年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经理
2004 年至 2007 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经理
2007 年至 2012 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012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戴祺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 年至 2010 年 上海九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员
2011 年-2013 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经理
2013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钱志昂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88 年至 2000 年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副主任会计师
2000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高级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年 2021 年 增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收费金额(万元) 230 公司 2021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 -
围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 2020 年度报告审计策略及计划
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则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报告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