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8-038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048,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74 陈林森
2 01*****021 虞樟星
3 08*****915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
4 08*****383 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08*****763 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68号
咨询联系人:姚维品
咨询电话:0512-62868882-881
传真电话:0512-625891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